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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后悔什么呢? [编辑] [删除]

博主:剑芒  发表时间:2009-11-02 00:44:14

我在大学是学理论物理的,所谓理论物理与实验物理的区别就是搞理论物理的人更注重的是逻辑体系。在外人眼里,搞理论物理更像唯心主义者。实际上科学里没有唯心主义者,科学方法论的前提就是观察,结尾还是以观察到的事实来验证理论。所谓理论物理就是通过归纳所观察到的事实,利用逻辑关系找到最底层的基本假设。而通过归纳出来的基本假设来预测那些还没有观察到的事实(预测将来)。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必须在客观的时间范畴内可以预测将来。一个永远正确的理论不存在。但一个每次当历史展开时都出错,需要不断修改的理论是算命先生的教义,一文不值!

为什么唠叨这些废话呢?因为对社会理论,我有一个基本假设:一个社会的合理程度,是用这个社会的行为对道德原则的满足程度来衡量的。社会行为越满足道德原则,这个社会越文明。反之这个社会野蛮。那么这个道德原则是什么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在这个基本假设之上我按照逻辑推导出什么呢?我推导出很多有意义的概念,有两个概念与中国人普遍相信的信条正面冲突:1.五四导致中国走向地狱,2.爱国主义是灾难之源。

虽然我可以找到无数事实验证我的基本假设,但我是一个无名的小卒,没人相信我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社会伦理核心的假设。上个星期看到了一篇是博客日报山中隐者博客发表的文章《儒家傳統思想的理性回歸 美通過議案紀念孔子誕辰 》。我花费了很大的精力试图说服中国一些追求西方民主价值的网友,孔子的思想不代表落后的专制思想,恰恰相反,孔子的思想核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人类目前最好的平等思想,在这个思想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用严格的逻辑推演得出任何现代政治文明概念;包括民主,人权,自由。

不幸的是,这个企图不但没有达到目的,最后演变成相互甩泥巴的流氓大战。现在,美国,这个民主人权的护卫者,在许多人眼中的民主人权偶像,在国家通过议会表决郑重宣布:孔子是人类最伟大的哲人之一,他的诞辰将在美国给予最高尊重。而且重复了我一再唠叨的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我不知道这些朋友看了这个新闻产生什么样的感觉!被美国出卖了?还是自己根本没有学到西方文明的精髓,只是看到了一个葫芦,想照着画瓢!

一个社会文明不是因为民主了就文明了。人们首先要认同一个道德原则,然后再看如何实现这个道德原则。没有道德原则的民主?!那是什么民主啊!不尊重道德原则下建立的社会规则,那么要民主干什么呢?就因为你没有权,大家不听你的,你要通过民主捞到那个权力?那还有完吗?你捞到了一分权力,你就开始惦记第二分权力,捞到了第二分权力,你就开始惦记第三分权力...最后一分加一分,100%的权力都归你了!按照道德原则,民主不是;我要做主,而是【我不能不让别人做主】

根据这个思路,我曾经猛烈抨击五四运动!为此也引来一批进步人士的批评。我把五四运动形容成了中国人进入地狱的最后一个门槛。过了这个门槛,中国堕入地狱已经不可逆转。五四运动本质上是一个系统打破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运动。它的一个“响亮”的口号就是砸烂孔家店。中国的整个道德体系是建立在“孔家店”之上的,有些道德条款确实过时了,但道德原则根本没错。如果砸烂一切,那么我们的道德体系由什么来顶替呢?五四的脑残者们排着小胸脯叫嚷:“民主啊”!可民主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衍生物啊,你把溪流的上游给堵死了,拎着小桶在下游接水,你接啥呢?这就是五四的脑残者们的蠢样;断了上游,跑到下游等水!水没等着,等来了一堆污泥!这就是我说的:不要道德就变成了流氓游戏。流氓游戏里胜出的必然是最恶劣,最没道德底线的流氓。你废除了道德,最终搞一个流氓骑你脖子上拉屎撒尿,你怨谁啊?!

五四的标志性事件就是那个火烧赵家楼。一个外交官,与外国人谈判是他的职务。谈到什么地步不是他个人主观愿望可以控制的,国家实力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他尽到了最大努力还是干不过人家,你烧他家的房子干什么呢?这不是无法无天吗?你如果真有愤怒,这个愤怒也应该对着日本人发泄啊!你跑山东去,你给我烧日本人的房子试试,不敢?不敢烧侵占你领土的日本人的房子,你烧中国人的房子干嘛呀?你还说你是爱国?滚你妈的蛋!你在进行流氓表演!你是一个逮着蛤蟆捏出尿来,欺软怕硬的流氓!但为什么这等这么明显的流氓行为没人敢管呢?

五四期间,知识界几乎一致向着防火的罪犯!唯一表示不同看法的是梁漱溟和罗家伦。即使梁漱溟也吞吞吐吐地说:“第一要提起公诉,不公诉不足以维持民国初年刚建立的法治;第二要当庭特赦,不特赦不足以维护学生的爱国热情”。哦?梁漱溟的大脑也窜秧了!“爱国热情”已经与法律对抗了。已经出现了双重道德标准!这么大的文化人,出现了双重道德标准还不自省,还大言不惭地数第一,第二。可见当时的人们思想是多么的混乱!

为什么“爱国热情”变成了如此的圣物,无人敢动呢?这个东西的始作俑者就是蔡元培本人。在蔡元培担任教育部长期间,他把宣传“爱国主义”当作了新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如此高级的文化人,为什么脑残到了这等地步?我们知道,爱国是人的自利行为的自然延伸,它本质上是集体自利。在一个文化运动中,不去加强社会伦理道德的净化,铲除违背道德准则的伪道德,大人却把宣传自利性当做了文化运动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会宣传出什么爷爷奶奶人物,傻子也应该能推演出来吧!

爱国是人的自利天性决定的,它不用宣传。那么宣传爱国主义,把爱国这个自利行为变成了道德高尚的后果是什么呢?它给流氓提供了一个天赐良机。流氓利用这个假的高尚,强迫人们向有利于流氓个人利益的方向运动!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五四,也是五四之后,中国这片土地上流氓如雨后春笋,大批大批地往外冒的原因。他们全部打着同一个牌坊:《爱国主义》!这个牌坊的制造者的名字不是别人,就是蔡元培!最终这个“北大之父”,被他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一大帮流氓“北大之子”揍了,难道这不符合逻辑吗?蔡元培也好,梁漱溟也好,陈独秀也好,我听说他们都后悔了(见《 从“北大之子”痛殴“北大之父”谈起》!但好像他们并没有彻底搞明白为什么后悔。自己受了委屈不是后悔的理由,在逻辑上推演出那个导致最终的流氓行为的逻辑根源,那才是真正的后悔!

这就是我为什么大骂爱国主义!这是流氓大耍流氓的最高级,最大的牌坊。我看到有人打这个牌坊,不管他们与我其它的观点是否一致,我会毫不犹豫地破口大骂!我要尽我的微薄之力把这个婊子牌坊彻底砸垮。我要让他变成一堆狗屎,我要人们看到它都绕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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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删除]    [回 复] (2009-11-16 23:17)

孔子的伦理观 孔子的伦理学里面自然有其精彩的东西,包括所谓道德金律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最要命的是他伦理观里对“君臣父子”秩序的强调,这也是历代统治者推崇孔子的主要原因,靠这种严格的伦理秩序来构建社会秩序,这种伦理秩序我们看不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种对“至善”的追求,相反形成了无原则的“忠孝”观念,你是君,我得听你的,你是父,我得听你的,是非善恶都不重要,这与“人生而平等”是完全相悖的,而我们知道民主的前提正是平等,正因为我们认为人是平等的,任何人的意愿都应该得到尊重,才设计了“民主”这种制度来平衡、协调所有人的意愿,“砸烂孔家店”正是要破坏这个秩序观念,它和追求民主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所以我不同意剑芒兄“砸烂孔家店”是破坏道德的论点,其实从陈、蔡等人的著作中可以看出对孔子本身他们是有肯定有否定的。 五四运动 对于五四运动,我的看法与剑芒兄不太一样。首先我赞成吧“五四”这一独立事件与“新文化运动”这个启蒙运动分开,这一事件主题并非“民主”、“科学”,两者并无太大关系,“五四”无非是一次有原因的抗议活动。下面是对“五四”事件的看法。 第一,“五四”事件且不讲它是不是受“爱国主义”的蛊惑(顺便说一下,对“爱国主义”这种统治者生造出来御民的垃圾观念进行鞭笞也是我热衷的事),别人欺负到自家头上,表示一下愤怒,表示一下对当时政府的不满,并无不妥,而且采用的是游\\行\\示\\威这种现代政治生活中的方式,开和平抗议的先河,更是值得称道。至于后来的暴力行为,要找原因应当到义和团、到梁山好汉那里去找,把板子打到蔡元培身上我认为打错了地方。蔡元培并未宣扬过暴力,也未肯定过学生的暴力,把暴力挂在嘴上是后来我党的事了。这种事件中出现暴力至今难免,70年后中国发生的史上最为理性的学生\\\运动,仍然出现了烧公共汽车、烧百货大楼这样的不道德行为,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整个活动。 第二,说“五四”“打开了地狱之门”我觉得言过其实,要把“爱国就是爱政府,爱国就是爱统治者”的垃圾观念灌输到年轻人的脑子里是需要枪杆子的,学生\\\运动没这么大的能耐。我认为“爱国主义”大行其道最主要的原因是日本人的入侵,在外敌入侵的时候“爱国”这个口号是最有正当性的,专\\\制者最高兴利用外敌入侵来“凝聚人心”,没有入侵就制造入侵的假象,就像前段时间的北朝鲜。日本入侵中断了“民主、科学”的启蒙,“万众一心,抗击倭寇”成了实行专\\\制名正言顺的借口,日本人完蛋以后,我们又搞了“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反华势力企图对我殖民统治”之类东西来强化爱国主义,余毒至今流淌不止。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6 17:16)

剑芒,讨论就到此吧。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5 18:04)

回老虎:我的逻辑推理你至今根本没有沾边。我只是运用太极战术,用你自己的进攻逻辑打你自己的头而已!在这一连串的回合中,全部是你在运用伪逻辑指责这里指责那里。我根本没有展示我的逻辑。我做的全部,就是用你自己的伪逻辑,打你自己的头!你的所谓逻辑如果连你自己都保护不了,那不叫逻辑,那叫双重标准!一个人有了双重标准就没办法讨论了,你变成了算命先生的嘴,同一个原则,你从两个嘴角向相反的方向吹!这个辩论起始于,你用“主,奴”来进攻恕,试图保护人人平等,我用同样的“主,奴”击垮了人人平等,从而验证了两个概念的同生同死的等价性。你啥也不说转过身去,好像啥你也没说过!再转过身来你直接指责我面子大于逻辑,这叫啥逻辑呀!你如果“只对我的推理进行讨论”,那么把你那个“主奴”例子进行到底!?请向我证明,“主奴”情况下同样有人人平等!接下来你再证明“人、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这句话不对!再接下来告诉我人人平等如果不是托马斯的人人平等,那是谁的人人平等!我指出你的逻辑自相矛盾后,你转身就跑,从来不回答我的反质问,我不和你跑了!你回答了我的反质问我再与你继续辩论。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5 12:28)

剑芒,再说一遍:我只对你的推理进行讨论,因此,也只对你的推理提出问题。而你要么以人为据地提出反击,而无法直接反驳,要么就是用自己的意思为据来证明自己的意思。既然如此,就结束讨论。题外话,“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按你的逻辑来理解此话,你不闻道也可矣!!!难道不是吗???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4 18:55)

回老虎:哦,你好像连人人平等的原始出处都不知道!恕最早出现在孔子的《论语》中,人人平等最早出现在托马斯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中。这两个不同源的概念都有现代的理解。我根据现代的理解论证了这两个概念的等价性。为了否定我的论证,你一方面要把恕追踪到2600年前,另一方面拒绝把人人平等追踪到300年前。你要证明2600年前孔子理解的恕与今天老虎理解的人人平等不等价?谁会对这样一个命题感兴趣呢?我只对现代学术界是怎么理解这两个概念感兴趣,老虎如何理解,这不是我关心的内容。如果你对现代学术界如何理解这两个概念不清楚,我劝你读两样东西。第一读人权宣言来准确理解人人平等,第二读我以前的文章来理解恕。如果你不信任我对恕的理解,随便找一本论述东方哲学的西方哲学书籍,看看书中关于儒家伦理学篇章(如Richard Wilhelm的《Confucius and Confucianism》)。总之我对你理解的恕与人人平等不感兴趣,我论证的等价关系也与你的个人理解无关。这个辩论可以停止了吧?!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4 17:13)

剑芒,既然我认为与托马斯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自然你的反击是无中生有。其次,你无法证明那已、人与你的已、人是同一的已成为事实(稍有一点语言常识、历史常识都承认两千多年的变化)。第三,古人的思想完全可以用不武断的方法理解,至少要正视别人就你的推理而提出的问题,至于无法回答则只是个能力问题。题外话,你的“证据”叙述不清,再举几个例子看看,让大家都看清点岂不更好,我一并回答。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3 22:40)

回老虎:让我们整理一下辩论: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发明者是孔子,人人平等的发明者是托马斯·杰弗逊。我论证了恕《==》”人人平等“。你用一个不着边际的”你无法证明孔子的真实意思是你解释、猜测的意思“来否定我,我用”你无法证明托马斯的真实意思是你解释、猜测的意思“来反击!你说我”也无视已、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我用你“也无视人、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来反击。你认为我理解的恕“只能肯定是你的思想,而不能肯定是孔子的思想”,我认为你理解的人人平等“只能肯定是你的思想,而不能肯定是托马斯的思想”。这样人类所有过去的概念都变成了“只能肯定是你的思想,而不能肯定是发明者的思想”,那还有什么可以辩论的呢?至于你”经常在一些没有任何完备性的基础上胡来推导结论“的证据。太多了!比方说你用”已、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作为逻辑基础推演,却忘了”人、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这个事实。使得你的推演毫无价值。你只把”己“从抽象转为具体的”人“来达到你所需要的结果,但却忘了”人“也可以从抽象转为具体的的”人“来推翻你的结果。这就是”你经常在一些没有任何完备性的基础上胡来推导结论“的证据。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3 21:34)

剑芒,你我讨论的不是人人平等(与托马斯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请不要胡扯。即使你从那推理出人人不平等,我照样提出相同的问题,你明白吗??),讨论的是你从那推理出人人平等的有关推理的前提理解有问题:你无法证明孔子的真实意思是你解释、猜测的意思,也无视已、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因此,你的“推理”的结论只能肯定是你的思想,而不能肯定是孔子的思想。你能证明吗???不能证明,就不要胡扯孔子那。“你严重缺乏严格的逻辑训练,经常在一些没有任何完备性的基础上胡来推导结论!”的证据是什么???说说让大家笑话笑话也好。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2 17:26)

“已、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人、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这句话有错吗?你严重缺乏严格的逻辑训练,经常在一些没有任何完备性的基础上胡来推导结论!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2 17:09)

回老虎:我那篇文章中的逻辑论证至今没有看到有任何人挑战!你只是在绕开我的逻辑,试图用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混淆问题的本质。你至今的所有逻辑都是双重标准;第一,你对孔子是一个标准,对托马斯是完全相反的标准。你用孔子的其它言论,行为来推翻恕,我一再追问你,托马斯的行为如何理解,你从来不回答,假装没听见。第二,你抓住孔子没有亲嘴告诉过我他的原意这个事实来胡闹,但同样可笑的是:托马斯的英文原意同样没有耳语给你的,可这并没有妨碍你自认为理解了托马斯。第三,你把孔子的“己”硬性解释成“非人”,可托马斯的“人”。明显不包括“奴隶”,这你完全不顾。你转着圈地双重标准,被我一再封堵后,你既然毫无道理地指责我从来没有过论证,是好面子。不要玩这种无聊的转圈游戏,你从我的论证开始辩论,辩论到现在居然不承认我曾经论证过!我没时间玩儿转圈游戏。你如果还有辩论的诚意,希望继续辩论,请把我的那个论证抄上来!否则辩论停止!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2 16:39)

1?编辑把老虎的帖子给删了,是误操作吧。我再给贴回来:剑芒,自从你写那的文章起,你我之间就在讨论那,故不存在没有看的问题。你也太健忘了,因此,你应该回头看看。从你写那的文章至今天为止,你要么承认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要么承认自己的判断是武断的,因为你无法证明孔子的真实意思,也无视已、人有平等与不平等两种情况。尤其是第二个原因的你的态度,让我想到了鸵鸟面对问题时的态度。如果前提错了,即使推理正确、结论使你满意,结论也肯定是错误的。这是逻辑的基本常识,难道你连这都不懂,都不承认???你还有何好说???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1 17:58)

回 老虎:你没有去看我那篇文章!http://jianmang.bokerb.com/blog.php?do=blog&event=view&uid=1958&ids=63167。这样很不好!你说“我只关心你是如何推出人人平等的”,当我告诉你我的推导过程,你连看都不看一眼。“看来你的面子比逻辑规则重要”,你这句话用在谁身上更合适?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1 16:31)

剑芒,你推理的错误在于缩小了已人关系的值域,即只考虑了(以)已人的平等关系(为前提),而拒不承认已人不平等的关系,而你又无法证明孔子的真实意思是你考虑的意思,因此,你的前提违背了同一律,即偷换了已人的概念(内涵有性质和关系)。如果前提是错误的,即使推理正确,结果也必然是错误的。难道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题外话,你讨论的特点之一是变换论题。

剑芒      [删除]    [回 复] (2009-11-10 18:59)

回 老虎:向前找,我专门为此写过逻辑论证的文章!那里面用严格的形式逻辑论证过这两个语句的逻辑等价性(即A==》B,且B==》A,则A,B等价),你如果看到我在论证中出现逻辑错误,把它拿出来辩论!

老虎:      [删除]    [回 复] (2009-11-10 17:07)

剑芒,我只关心你是如何推出人人平等的,即讨论你是如何推理的,与其它无关。也就是说,我认为你的推理违背了逻辑规则。既然不知孔子的已、人是否平等,就应该从平等与否两种情况出发,而不是仅仅从自以为是的情况出发,这样做既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孔子,更不尊重游客(在知道还有已、人还有不平等这种情况下)。题外话,看来你的面子比逻辑规则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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